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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新冠肺炎防控管理公告

阅读次数: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21-08-05

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

新冠肺炎防控管理公告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中、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区域来院人员的管理,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,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提示来院就诊患者注意相关事项,望各位患者和家属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予以配合。

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及病区探视陪护管理规定

一、就诊患者请持身份证、佩戴口罩实名就诊,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,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,体温异常者(≥37.3℃)请随工作人员按指定路线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二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症状、流行病学史调查。近14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如实向工作人员报告,不得隐瞒。

三、 就诊应遵从非必要不陪同原则,除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、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外,应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。

四、我院继续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,分时段错峰就诊,患者可以通过“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”或“健康之路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、电话预约(0971-6259626)、院内自助机挂号就诊,避免就诊人群聚集。

五、疫情期间禁止住院患者家属来院探望,提倡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。

六、住院患者及陪护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办理住院手续,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得请假外出,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复检。

七、医院严格执行陪护制度,实施一床一陪护证、一核酸检测报告单、一腕戴,建议陪护人员不随意更换,需更换陪护时要求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更换陪护。

八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,注意手卫生,不串病房、不聚集、不扎堆,不得进入医护人员生活区,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,病区做好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等情况时及时通知陪护人员至发热门诊就诊,排除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前暂停陪护或更换陪护人员。

疫情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、生活愉快!

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

2021年8月5日